校外培训预收费迎来了新一轮的强监管 专业法律授予执法神器

2023-11-14

校外培训预收费监管政策进一步完善,部分地方开展了新一轮执法行动。

7月24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督服务综合平台正式启动后,各地大力推进“两个综合纳入”,即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全面纳入全国平台,所有预收费资产全面纳入全国平台。

此外,面对家长全面推广校外培训,家长端APP付费,确定一节课销账,从而实现校外培训从收费到付费的闭环控制。

但校外培训机构收费不合规,预收费未纳入监管仍存在,部分机构经常出现异常停业、“退款困难”甚至“跑钱”等问题。

《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于10月15日正式实施后,给预收费控制带来了神器。除“黑名单”等信用机制外,可以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收学生,吊销许可证。

预收费控制的完善将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商业模式产生强烈影响,并将直接影响一些品牌和经济实力较弱的中小型组织。控制彼此的互动和牵扯也将持续很长时间。

全国统一平台正式启动

10月9日至10月13日,教育部举办了首届全国校外培训执法培训班,指导各地确立校外培训执法目标和重点项目。

培训班完成后,地方政府向校外培训机构发出通知,主要内容包括遵守收费标准、禁止发布培训广告、落实安全管理监督责任等。

校外培训预收费迎来了新一轮的强监管 专业法律授予执法神器

《21世纪经济报道》发现,《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实施后,细节上进一步优化了预收费监管政策。

首先,除周期时间超过3个月或60个小时的费用外,提高要求“不超过5000元”。这进一步减少了组织“爆雷”和“逃跑”给家长带来的损失。

二是加强了严禁变相收费的方式,除了充值、次卡等变向方式外,还加强了“转课包”等方式。

第三,除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外,还规定不得以口头协议取代合同,不得有不公平的霸王条款。

值得注意的是,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督服务综合平台正式启动,成为加强监督的有力起点。

平台开通支付功能,分为组织端和家长端,很多地方规定培训学校必须在平台上收费。例如,湖北省鄂州市最近规定,禁止培训学校扣除现金、微信、支付宝转账或银行转账等资产的体外循环。

目前,全国各地都为家长全面推广校外培训家长端APP付费。优点是培训学校讲课后,会在平台上向家长推送确认申请。经确认批准后,监管银行根据平台命令,将学时学费从控制专用账户拨入结算账户。如果家长超过7个自然日未确定,平台视为允许。

对违法组织进行处罚

非学科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难点。截至去年年底,我国基础教育阶段校外培训机构总数不足5000家,很多地方已经清理完毕。并不是说校外培训机构的基础难以清理,数量庞大。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会员刘林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采访时表示,根据之前的调查,中国有30多万家非学科校外培训机构,1000多个大大小小的专业类别和数百名从业人员。

许多中小型非学科校外培训机构资产实力不足,担心资金链问题,拒绝甚至避免纳入监管。

在这方面,一些地方推出了强有力的措施。

江苏省“双减”工作省级联席会议办公室最近发布了一份文件,要求地方政府按照“两个全面纳入”的规定,认真重视校外培训预收费的监督,并将其作为年底前校外培训整改的关键内容。

根据通知,11月30日后,各地主管机构应当按照《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仍拒绝纳入预收费控制、仍“体外循环”收费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处罚。

《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实施后,预收费控制既可以“管理”,也可以“处罚”。一些地方发布了经典的执法案件。

在广东省教育厅11月3日发布的一起案件中,一家企业销售培训套餐服务,包括80至200小时的套餐,以购买学时越大、优惠越大的方式吸引学生。一次性收费服务高达1.3万元/人。企业预收费未进入专项监管账户,财务会计混乱,应收培训费未经授权侵吞,公司账户可用资金与学生支付情况严重不一致。

广东省教育厅依法责令停办学校,退还所收费用,并处违法所得四倍116万元的行政处罚。

11月1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也发布了一个例子。北京友思博学文化交流有限公司在客户要求退款后,未按约定期限退还预收款余额,逾期不改正执法机关规定的期限,罚款1746万元,责令停止办学。

《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实施前,教育部门对违反预收费管理的行为缺乏执法手段,主要采取要求整改、列入“黑名单”等整改手段。

《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明确规定,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校外培训机构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收学生,吊销许可证。

今后应该如何处理行政处罚与“黑名单”等监管手段的关系?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孔祥稳在21世纪经济报告中表示,校外培训执法必须在现行法律、法规、规章的框架下进行,按照《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或者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处罚类型和力度执行。符合行政处罚定义和行政处罚对策的,应当作为行政处罚来把握。

他说,校外培训的治理必须在法治轨道上进行。《暂行办法》将“双减”建议中规定的违法行为整改纳入法律轨道。一方面,可以建立校外培训执法基础,加强执法组织建设,提高执法标准化水平;另一方面,可以进一步明确校外培训的“底线”、“底线”和相关违法行为的法律依据,为市场实体提供更清晰的指导和更稳定的估计。

清理不合规组织

完善预收费控制,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经营模式,特别是现金流有重大影响。

盛通股份(SZ:10月31日,投资者交流学习介绍,教育培训市场主要通过应收账款实现日常运营和扩张。政策出台后,季度收费将给现金流带来巨大压力。同时,由于一次性支付减少,客户更换成本降低,客户粘性减弱,这对教师的教学水平和客户服务满意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但此人表示,另一方面,政策规范有利于清理不规范的小组织,长期有利于行业龙头企业。

一家中小型非学科校外培训机构的负责人告诉《21世纪商业先驱报》,“过去,教师的工资、租金和广告费都是通过预付费组织支付的。有些机构盲目扩张,一次扣除几年费用,有些机构一次收取几十万元。未来预收费减少,培训学校不能有投机心理,要量入为出,稳定经营。”

部分地方政策分类,进一步优化校外培训市场的经营环境。

11月3日,合肥发布了《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的通知》,调整和规范了以往的政策。

亮点是对学科和非学科校外培训机构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选择风险保证金和预收费资产银行托管模式。非学科校外培训机构只采用预收费资产银行托管模式。

按照之前的要求,单个非学科校外培训机构的风险保证金不少于30万元。新规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公司的经营压力。

广东省鼓励校外培训行业选择先学后付费的模式,家长上课后按照约定的方式向培训学校支付培训费。

据广东省教育厅有关人士介绍,资金监管是一种预收费的方式,必须以培训学校设立资金监管专户(公户)为原则。但目前,全省各地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的财务知识普遍较差。总之,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的监管水平有待提高,仅仅依靠预收费资金的监管还不足以完全解决校外培训财产的安全问题。

“在实践中,一些小型培训学校已经实施了先学后付费的模式,从而加强了与家长的沟通,提高了组织的声誉,在竞争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然而,由于操作繁琐,使用这种模式的组织数量很少,特别是大型机构。上述培训机构负责人表示。

预收费控制关系重大,不能一劳永逸。西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海鹏在接受《21世纪商业先驱报》独家采访时表示,应制定明确的“底线细节”,以激发市场活力,确保公益底线。这条底线需要在保证公益基本原则的同时保持一定的弹性,从而减少“去控制-困难-严格监管”的恶性循环。

(写作:周上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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